思想品德考核
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考生政审表等形式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三、考生资格审核条件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按《成都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合格线》分数要求。
四、复试准备与资格审核
1、复试平台及形式
平台:学信网(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2、复试前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考生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在3月28日以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未按规定完成复试资格审查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具体材料包括:
(1)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必备):
考生准考证(在研招网上下载打印)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
诚信复试承诺书;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境外学历考生提供);
提供自学考试考籍表,承诺书(自考本科届时可毕业考生)。
(2)综合素质材料(非必需项,按实际情况提供)
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参加各种志愿活动证明;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复试设备、环境准备
(1)硬件准备
建议准备台合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像头、麦克风、音响功能)作为复试的主机位,从正面拍摄;1部手机(需带有提像头功能)作为复试的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网络准备
提前调试好设备以满足复试要求,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准备有线宽带网、WFI、4G网络等至少2种网络条件,网络运行正常并确保资费或流量充足。
(3)环境准备
考生面试房间内封闭安静,照明条件良好,不逆光,复试全程只有考生一人在房间内,无其他人进出。
(4)安装调试
主机位调试: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辅机位调试: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度、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
五、资格审查与缴费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29日
(2)资格审查方式: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3)缴纳复试费用: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
六、复试安排与流程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13:00,地点4102
2、严格执行网络复试“三随机”工作机制。
(1)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复试以半天为一个时间段管理,提前告知考生复试时间段,在正式复试前半小时以系统随机方式确定考生的复试次序,考生按序进入固定的网上复试房间参加复试。
(2)随机确定复试导师组人员。在复试当天,通知复试导师组推荐名单的所有人员到规定的复试地点进行现场抽签,在学院监督小组及学校派驻人员共同监督下现场随机确定5名人员组成复试导师组,全程负责考生复试工作。
(3)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考生在复试开始前,通过远程在复试导师组随机提供的3套复试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进行现场回答。
3、复试组织及评分要求
复试小组5名导师根据考生回答进行线下打分,材料秘书逐一进行统计,在5个分数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3个分数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作为考生的复试得分。
4、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过程中的录像资料不得对外公开。
系统录像。平台对每个考生的复试答题过程进行录取录像,所有录像在当天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下载保存,资料留存研招办一年,随时备查。
现场录像。每个复试小组由所在学院安排专人对复试开展全过程(包含复试教师、考生)进行录音录像,资料留存学院一年,随时备查。
七、录取成绩: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综合计分排名。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
按复试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择优录取。专业综合测试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考生在接受通知的五日内在当地二甲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材料报送。体检结果作为录取的参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九、学院投诉举报渠道
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电话:028-84616405
十、其他
1、新闻与传播硕士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录取信息在成都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全程公开。
3、申诉受理。复试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根据申诉理由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成都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点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