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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议说明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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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议说明

为了公平公正地评定各项奖学金,按照学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根据学校划拨我院研究生奖学金(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特制定本说明:

一、文新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由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按学校划拨各类奖项名额与比例结合学院当年实际情况向研究生各年级划拨奖项类别与奖项名额。奖励对象为成都大学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奖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如当年无划拨名额则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推荐当年学院最高等级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参与学校评选。

三、综合测评与成绩测算

  1. 在每年学校通知启动评奖评优工作之前,学院先期高年级学生开展“高年级研究生综合考核-自评”工作,需参评研究生奖学金的高年级学生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文新学院高年级研究生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以下简称“综测自评表”)结合个人成果实际,如实进行自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综测自评表”及支撑材料。作为后期评奖的成绩依据,此项工作采取自愿参加原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则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后续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志愿参评学生综测自评表+支撑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公示,审定得分公示期间只针对个人得分存疑进行复核,不接受自评材料增补、得分点与支撑材料增补。公示期后根据奖学金名额拟分配方案的等级和名额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申报相应奖学金。

  2. 评奖成绩测算办法:

    1)研究生新生的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①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学生,以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依据参评;

    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笔试成绩按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研一学生中的最高笔试成绩计算,再加该生复试成绩。

    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研一申请人的获奖等次根据总得分排序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当总得分相同时,按如下优先顺序评定:入学笔试总成绩、入学笔试英语成绩和政治成绩总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考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评材料的参评研究生的上一学年度学习、科研、综合情况,实行申请评审制,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在具有资格参评者中综合考评择优定奖。按照申请人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三大项,采取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表)进行计分测评,总得分=课程成绩计分+科研成果计分+综合发展成绩计分,总分计为100分,学习成绩(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综合发展三部分权重比例按照4:4:2构成。

    当总得分相同时,按如下优先顺序评定:科研成果计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计分,计分高者排名在前。

    文新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参评学生综合测评考核计分,按照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划拨数量从高到低评出相应奖项。

    四、用于奖学金评定的成果应是申请人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取得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和获奖成果等。评奖用科研成果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含“成都大学”(Chengdu University)或必须含“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College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of Chengdu University)。

    1、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学术论文应为研究论文,需正式发表,获得用稿通知按照正式发表同等对待,但不得重复使用。

    2、参与奖学金评定的专利应为授权专利,申请者应是发明人之一。

    3、参与奖学金评定的获奖成果,申请者应是获奖人之一。

    五、如参评人员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则直接认定为当年我院研究生最高等级奖学金获得者。

    六、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中未列入的其他科研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分值。凡涉及学术等级,可参照《成都大学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无法对应的由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七、 用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操行成绩和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八、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在已获测评得分的基础上加100分作为总得分,参与排序并确定获奖等级。

    (一)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五位。

    (三)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特等奖的获奖人。

    九、研究生奖学金评议说明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附表:

文新学院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

窗体顶端

备注:

1)科研成果或相应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同一成果仅能就高计算一次。

2)中文核心期刊参照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3)“三助”岗位原则上不加分。

4)科研成果转化 指的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某一项科学研究成果、申请的专利等(署名为成都大学专利人、科技进步奖等为本人)然后以这个专利转化为市场的(以该署名为成都大学的科研技术成果为主,获得经济收益或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或者领办企业创立企业。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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