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推免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2027届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组织开展推免生资格及材料审核、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受理本学院遴选推荐工作异议、配合调查和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等。
组长:谭筱玲
组员:张蓉、罗文军、彭涛、陆烨、张程、米昊阳、苗倬鼐、朱四同
(二)学院成立推免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李建峰
组员:李俨学、郑琪(学生代表)、卢益(学生代表)
二、推荐原则
遴选推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考查学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推荐遴选的首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科学选拔。既要加强学生学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全过程评价,也要加强其他方面素质和特长的综合评价。把学业综合成绩作为遴选推荐综合评价体系的基础指标,不组织专门的遴选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公平公正。强化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遴选推荐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推免指标
学院根据学校确定的推免指标,结合学院学科专业情况,确定各专业的推免指标及候补人选指标。各专业的推免指标数之和不得超过学校确定的学院推免指标数,候补人选指标数按专业推免指标数的50%计算(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
2027年,学院获批本科生推免名额共10人。经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名额数 |
1 |
汉语言文学 |
4 |
2 |
汉语国际教育 |
2 |
3 |
网络与新媒体 |
2 |
4 |
广播电视学 |
2 |
四、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本学院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三)学业条件
1.学分条件
推免工作当年春季学期正常期末考试成绩统一录入后,修读并获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全部应修学分(不含形势与政策)。因教学计划调整导致应修课程未开设的,经学院认定后可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成绩条件
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形势与政策)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总人数的前20%(含),课程成绩计算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
3.外语条件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66分及以上。
五、推荐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学院工作小组将牵头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由所在学院党委负责审查。学生资格审查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纳入推荐。
3.综合测评
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学院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综合测评材料审核及评分,并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时按照学业成绩排序。
4.学院公示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的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1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1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
5.推荐上报。
通过初选并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报学校遴选推荐委员会审定。
六、综合测评
(一)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能力成绩×10%。
(二)学业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学分条件规定学年(学期)内本专业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程(不含形势与政策)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采用首次获得的成绩。
(三)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和突出优秀表现。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以及获得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作为加分指标纳入综合能力计分。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高水平竞赛获奖只认定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大学为参赛单位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的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学生以成都大学为专利权人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的与本专业领域相关发明专利,可纳入测评。所有得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学院将核查得分项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学院备查。学生在某一加分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具体考核评价办法按《成都大学推免生遴选推荐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四)学院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学生参加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由学院向党委保卫部进行核实。学生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情况由学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由学院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进行核实。
(五)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发明专利等进行严格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鉴定、学生公开答辩等情况进行审核评价,聚焦其个人实际贡献和创新质量,排除抄袭、造假、冒名、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材料审核过程应规范、审慎,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工作小组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通过材料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须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及公示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成果,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
七、纪律监督
(一)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与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应主动向委员会办公室报备或申请回避。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学院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在综合测评中加强监督和管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二)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推免过程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将其列入研究生招生工作“黑名单”,严禁其参与今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对研究生导师视情核减其研究生招生名额、暂停或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对非本单位人员将其违规事实如实转报其所在单位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学生对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反映。
工作小组联系电话:13558608895
监督小组联系电话:13408485472
八、申报方式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文新学院推免材料模板,在2026年9月5日12:00之前将《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cduwxxgb@163.com。
2.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在2026年9月7日12:00之前将《成都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报表》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提交至1209-1办公室。
九、注意事项
(一)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获推免资格者,应积极申请研究生培养单位,合理设定申请目标,依规完成推免流程,诚信履约,以免浪费名额。
十、附则
(一)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涉及其他有关未尽事宜,由学院工作小组另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二)本方案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