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校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毕业学期方可单开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教学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但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免听课程,且必须参加该教学班的期末统一考核,申请免听的学生需填写《成都大学重修课程冲突部分免听申请表》,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说明 |
第三周星期一(9月18日)14:00前 | 教学单位完成单开班补修教学任务的落实。 | 在制定单开班教学任务时,应区分不同年级、专业的学分和课程性质差异,明确选课对象,不同收费标准的同名课程不能合班。 |
第三周星期一(9月18日)14:00至第四周星期二(9月26日)17:00 | 学生重修、补修选课; 学生重修交费单打印; | 若学生在选择选课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重修选课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
第四周星期三(9月27日)第四周星期四(9月28日) | 教务处向学院教务办公示补修学分学费信息; 补修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应交费金额;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 |
第六周起 |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