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是论文质量审查与评价的重要环节。我院高度重视答辩工作,成立了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组员3-5名,答辩学生秘书1名,受学院答辩委员会委托具体负责答辩工作。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顺利进行,特拟定我院2014届毕业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一、答辩组织形式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审查合格后,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院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采取分小组、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全程参与答辩过程,以起到示范、交流和促进毕业论文教学质量的作用。
二、答辩内容、程序及要求
首先,由学生本人陈述毕业论文选题研究的思想、依据、方法和结论,并分析自己研究的优缺点,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
其次,由答辩组成员提问,答辩小组成员针对该学生论文所涉及到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论文的文献资料、可行性、真实性等进行提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提问范围、人次及时间由答辩主持人掌握。
第三,学生就提问作答,原则上要求当面作答,有些问题也可以准备后再回答,每个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二十五分钟以内。
三、答辩记录与评价
答辩组秘书对答辩提问和学生的回答情况作简要记录,作为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的依据。答辩结束后,答辩组对学生毕业论文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保证三个以上问题的记录及评判完备,并签字备案。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判为不及格,必须重新参加答辩。
四、成绩评定
学生的答辩成绩由参与答辩的小组成员分头评判集体讨论确定,根据每位成员的评判结论综合打分后确定为该学生的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与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共同组成学生的毕业论文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成绩、评阅教师评阅成绩、答辩成绩按4:3:3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