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了保证学年论文工作能够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学年论文指导老师在第11周(5月10日之前),将你指导的学生名单和论文题目(或项目名称)发送到329252004@qq.com。
二、学生交稿时间为第14周(5月31日之前),若为纸质定稿交打印稿,视频等电子作品、影视作品刻录为光盘。
三、学生交稿后,指导老师评阅并填写“学年论文评阅表”(可在本学院网站“教务信息”栏下载);在教务处开放成绩录入系统后,按照学校课程管理文件录入学生学年论文成绩。
四、学年论文材料归档时间为第18周(6月29日之前),请指导老师将学年论文评阅表和学年论文作品一并(若为纸质作品请装订在一起)归档到4312学院实验室办公室。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