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般不得缓考。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必须事先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缓考申请表》,同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提交缓考申请。
2、学生将《缓考申请表》(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交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学副院长审核。
3、将审核通过后的《缓考申请表》交学院教务办,学院教务办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客户端审核学生缓考申请。
4、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查询缓考审核结果。
注:突发意外事件或疾病来不及事前提出申请者,必须在三日内凭有效证明补办申请缓考手续,逾期不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缓考申请表.doc
文新学院教务办
201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