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二、“五一”劳动节期间原定的教学安排,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调课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备案,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数的完成;并根据评估指标要求,合理安排评建工作和休息时间。
三、保卫处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部)和学工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后勤部门要做好师生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保卫处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学校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