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网络视听作品
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网络视听文艺,弘扬主旋律,凝聚精气神,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教育厅决定共同举办2017年四川省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至12月。
二、活动主题
立足网络视听作品精品传播,以“爱生活?爱创作?爱四川”为主题,围绕表现美丽四川、风土人情、百姓生活、创新创业等内容进行创作,全方位、多视角展现我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脱贫攻坚奔小康的砥砺奋进历程,展示我省在振兴四川出版、做强四川影视、做大四川版权和建设“高清四川 智慧广电”过程中涌现的新事物、新气象、新成果,生动诠释中国梦四川篇章的丰富内涵。
三、征集对象
四川省内外有网络音、视频内容创作生产能力的机构、团体及个人。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四川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网络广播电视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各市(州)文广新局、网信办、教育局,全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单位。
五、活动安排
(一)启动、宣传阶段(4月至5月)
4月初,举办启动仪式,通过省内主要网站、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二)作品征集阶段(5月至9月中旬)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征集省属单位有关作品。各市(州)文广新局会同当地网信办、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作品征集工作。教育厅负责发动高校师生参与。
(三)作品推选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复评和终评。
1.初选(9月下旬),由承办单位和网选出的大众评审团,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选,从中推选出30%的作品。
2.复评(10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对初选出来的作品进行复评,从中评选出50%的作品。
3.终评(10月中旬),按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组织专家对复评出来的作品进行终评,最终评选出30部优秀作品、20部入围作品、20部大学生优秀作品。
(四)作品展播阶段(11月至12月)
将评选出的作品公示后,推送至省内外重点视听网站、全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持证单位网站、IPTV专区等媒体进行集中展播。
六、活动要求
(一)作品主要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纪录片、动画片、广播、音乐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违规内容。
(二)作品必须是机构、团体和个人的原创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内容积极向上,没有参加首届四川网络视频创作大赛。
(三)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视频作品要求分辨率:1920×1080,格式:MOV、MP4;音频作品格式:WAV或MP3(码率为320Kbps)。
(四)作品须由机构、团体和个人填写《作品申报表》,可采取网络上传和直接邮寄两种方式(音频作品须提交作品文稿)。网络上传:登陆活动官网(另文通知),注册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并上传音视频作品;直接邮寄:以光盘或U盘方式寄送作品内容,并在信封左上角标注“网络视听作品”字样,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19号3号楼707室(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五)鼓励创作的作品到当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文广新局)进行登记,依法保护创新成果,有效推进成果转化。未能及时完成作品版权登记的,须填写参赛作品《版权承诺书》并签字、盖章,在报送作品时一并提交,事后应及时进行作品登记。
作 品 申 报 表、及版权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