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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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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院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各班: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现决定在我院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通知如下:

一、按照(教助中心【2013】81号)《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开展征文活动

我院积极组织同学和老师,按照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发动广大师生踊跃投稿。

二、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本次活动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三、学院安排

各班在组织学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参加征文活动。同时,由各班班级内部组织初审,推荐其中的优秀作品按要求投递到学院,各班至少应有一篇优秀作品推荐至学院。学院将推荐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对收集到的作品遴选后择优进行评奖表彰。

(一)交稿时间

各班将班级推荐的优秀作品交稿截止日:2013年11月13日。

(二)交稿地点

学工办2109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4616126。

(三)交稿要求

1、各班班级推荐的优秀作品投稿文章打印纸质文档一式一份,题目下方注明学院、年级、专业、班级;本人签名。

同时交文章电子文档(题目下方注明本人姓名、所在学院、年级、专业、班级)至规定邮箱(电子邮箱:1037851102@qq.com),以“助学征文+xx级别x专业x班+本人姓名+文章题目”为邮件主题和电子文档文件名。

2、报名表(见附件)纸质文档一份,本人签名。

(四)学校设奖

学校在评比的基础上,设优秀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奖励和表彰。

三、工作要求

请各班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班主任牵头,积极组织投稿与班级评审推荐,以此活动为契机,创新方式,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努力放大国家资助政策的正能量,激励广大同学自强不息,发奋学习,全面成才。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文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201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报名表

□大学在读 □已经毕业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校

年 级

专 业

手 机

邮 箱

新浪微博ID

身份证号码

QQ

现就读学校/就职单位名称:

职 业

现就读学校/就职单位地址:

邮 编

紧急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征文题目

备注

注:
1、请据实在“大学在读”或“已经毕业”选项框内划“√”。

2、报名表除“备注”外,全部为必填项。

3、如果系在读学生,请在“职业”栏中填写“学生”;如果已经毕业,请据实在“学校”“年级”“专业”栏填写曾就读院校相关信息。

4、“年级”栏请按照入学年份填写,如:20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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