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成都大学 2019-2020 学年“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 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
各院学生会:
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大学 2019-2020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安排, 现对“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的评选具体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时间安排
4 月 16 日-4 月 27 日,宣传发动,推荐和院级评审、公示。
4 月 29 日 18:00 之前报送相关评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报名条件
“五四”创新创业之星、 “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均应符合以下五四之星评选基本条件且符合各自单项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上一年度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 50%;
3、对于在学术创新、文体活动、道德与精神文明表现以及社会与工作实践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或贡献,并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的青年学生,可以放宽以上评选条件进入评选; 4、主要考察 2019-2020 学年度综合表现情况;
具体单项条件如下:
【创新创业之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省级及以上“挑战杯”、“创青春”等创新创业类学科竞赛并获奖(须为政府行为组织的官方赛事);
(2) 已创办企业,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个人;
(3) 以前三完成人身份申报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通过。
【百炼之星】热爱运动,勤于锻炼,平均每日参加体育活动不少于半小时,带头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寝室、走向操场”“三走”群众体育锻炼活动,个人的相关事迹在我校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推介者优先考虑,除此之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省级及以上重大体育活动(须为政府行为组织)、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声誉;
(2) 积极参加各类体育赛事,在校运动会、各类校级体育赛事中获得团体冠军或个人亚军以上荣誉者。(每个学院最多推荐 3名满足此条件的候选人)
【自强之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成才意识强烈,身处逆境而不屈,面对困难而不挠,意志坚强;
(2) 上一学期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20%,无不及格课程,或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个方面有突出成绩;
(3) 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 关心社会,关爱他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各学院最多推荐 2名“自强之星”候选人
三、评选安排
各学院应于 4 月 29 日 18:00 前完成院内评审、公示,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将经公示后的候选人名单以及相关申报资料电子档分别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四、工作要求
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力,选树青年典型。
申报表.docx
成都大学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