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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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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一、参评范围

2012-2013学年度在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2013级新生),且仅限于2013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评选细则

1、无违法、违纪、处分,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良。

2、上一学年不得有2门以上(不包括2门)的补考或重修科目。

3、专升本同学属于新生,可以参与本次评选,但一定是在文新学院2013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原班级参与评选。

5、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获得者满足条件者不影响国家助学金申请。

6、按照学校划分的名额分到各班,各班按照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困难顺序进行从最困难的开始向经济情况稍好的学生排序,进行三档、二档、一档三个档次的推荐。

7、本次评选采取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制,由班级向学院推荐,班主任具体把关。

三、名额及金额

1、名额:全院三档名额110个,二档名额125个,一档名额90个

2、金额:三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一档2000元。

四、时间安排

(1)班级推荐及学生申请:10月24日??10月24日

学公示阶段:10月25日??10月30日

(2) 学校复审、公示阶段:具体时间等候通知

(3)国家助学金表填写时间:学院组织统一填写:公示期结束后,10月31日下午6:00,2教大厅集合。

五、材料要求(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模板)

1、名单汇总(见附件)表需要电子和纸质,纸质需班级评议小组签字、班主任签字认可,电子的表格发至:1741250280@qq.com(标题为:x级xxx班助学金表)。

2、学生个人信息一定要准确,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卡号等信息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助学金能打到卡上。(具体要求见附件)

六、监督机制

在学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

文新学院学工办:2109    电话:028?84616126

七、补充说明

1、今年四川省下发我校助学金名额已下发,我校依照四川省下发我校助学金名额进行分配;学校依照困难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比例分配我院名额比例为29%。其中,三档名额110个,二档名额125个,一档名额90个。照此各档名额,学院研究决定依照学校下发各档名额以及各档各班认定名额,进行各班助学金名额分配。

2、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对弱势学生群体的关心,对于助学金获得者学院将组织家访,对于隐瞒家庭经济情况的学生已经查实,将按照学校及相关部门规定,取消当年所有评价评优资格,追回助学金,并给予相应处分。

以上办法归文新学院学工办解释。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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