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县文化广播影视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xsyglj.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考核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全国公开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名额2名,其中:男、女各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生)。
4.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5.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7.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电视播音主持和电视新闻采访工作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初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 报名地点: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四楼电视台总编室(安县花?镇白鹤路)。
联系人:陈佳蓉 0816-4368735
张 玉 0816-4368713
(三)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安县外的报名者可在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330577208@qq.com)进行资格初审。
提示: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报名所需材料:《安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一份;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
(五)资格审查: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者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
(六)初试通知时间:2014年12月28日17时前电话通知本人(未接到电话通知人员为初审不合格)。
七、考试
考试分初试、面试环节。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及内容:报考人员递交本人播音主持作品视频。视频内容包括自我介绍、朗读稿件、模拟主持。稿件和模拟主持的题材、内容、形式自选。时长10分钟之内。
2、初试作品递交时间:截止2014年12月26日17时。
3、集中初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于2015年1月5日上午9:30在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报到,参加统一初试。
提示:报考者务必保持全天通讯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
1. 面试人员的确定: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定小组,根据报名者的初试情况,原则上不低于1:3的人数参加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放宽面试比例。参加面试人员由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于2015年1月5日17时前电话通知本人,不再另行公告(未接到电话通知的人员则未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以现场形象展示、播音基本功、即兴主持、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形象气质展示分值为20分,出镜考试分值为80分。
形象气质展示(20分):一分钟(含以内)自我介绍。
出镜考试(80分):包括新闻播报、话题主持、散文朗诵、才艺表演四个部分。其中,新闻播报24分、话题主持24分、散文朗诵16分、才艺表演16分。
3.面试时间: 2015年1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2015年1月6日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体检
体检由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九、考核政审
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十、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调动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职工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聘用人员需在安县服务期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提示:对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和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十二、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 433632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338198 (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 0816-4336299(县纪委监察局)
0816-4336116
十三、其他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安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