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各班: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18届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全日制毕业生:
(一)城乡低保障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一家庭户口)证明即户口本影印件;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 残疾证原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籍,或派出所出具直系亲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由我校资助中心为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同学提供名单及证明;
(四)残疾毕业生:
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需提供本人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民政局发放);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由我校资助中心提供名单及书面证明
二、补贴标准
从2018届(含)起,高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人调整为1200/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具有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2018届毕业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后将毕业生提供的材料原件退回,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后发放补助。
四、申请材料
(一) 学生准备申报材料
1.基础材料(所有申请人需提供)
(1)《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中国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并备注学院+班级+姓名+学号+联系电话+中行卡号
2.各类别对应支撑材料:(见上文)
注:所有复印件均一式两份,上面写明:学院+班级+姓名+学号+联系电话
,2017年9月已申报过的同学不再重复提交申请。
(二)学院(所)审核材料
学院(所)审核学生申报材料,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正确无误;
2.查看低保证明、残疾证明、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无误后将原件、复印件一并收入;
3.核实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符合申报资格并审核无误的,在“学生申请”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4.分类别填写附件2、附件3,纸质版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以上所有材料(含原件)请于2018年3月5日17:00前交至学工办4104A王老师处,
电子档发送至1741250280@qq.com。
五、工作要求
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情况,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老师 028-84616126
附件 1: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
3: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文新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