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的性质与目的
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毕业实习是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部分。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并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凡因病、因事须缓期实习的学生必须请假,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拟定出补做实习方案后,方可缓期进行实习。
通过对学生毕业实习情况的考察,全面检验其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情况,检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检验其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毕业实习的组织与安排
毕业实习工作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统一负责,系主任、教务办、学院实验室协助布置,各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毕业实习安排在本科第八学期和专科第六学期开学到4月底。
三、毕业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毕业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业教师担任,其职责是:
1.了解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向学院通报;
2. 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3. 组织实习生开展实习汇报,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实习总结鉴定表、毕业实习手册;
4. 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等级制(实践类成绩都是等级制)
四、实习单位的选择与落实
采取分散与集中实习的方式,原则上应选择与所学专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单位一般由学生自己联系,学生落实实习单位若有困难的,可上期期末前提前申请,由学院协助解决。
五、实习纪律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各种活动,服从领导,主动热情承担工作,尊敬师长,虚心学习,团结合作,注意人身安全。
2.实事求是,主动向指导教师及学院汇报工作。
3.按时实习,准时返校,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大学学生实习总结鉴定表”、“毕业实习手册”。
六、实习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根据实习大纲和具体计划,记录实习的收获、心得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交流。实习结束后,学生必须填写毕业实习手册,返校后进行实习交流。
学生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成果、实习过程记录、实习总结与体会、实习交流、实习单位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分。成绩及格以上的学生,可获得该次实习的学分,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修;缺少实习成绩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毕业时按结业处理。
七、毕业实习手册的内容与要求
毕业实习手册由下列几部分组成:(1)实习单位概况及实习岗位介绍(2)实习工作的详细过程记录,(3)实习总结与体会。字数不少于3000字。
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