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6-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参评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退役复学学生。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补充说明:
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二档37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4900元/人/年档次。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 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名额分配
2026-2027学年学院共获下发535个国家助学金名额,其中三档145个(4900/人/年)、二档200个(3700/人/年)、一档190个(2500/人/年)。具体各班名额分配如下:
四、评审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公示:10月9日
2.学生申请、辅导员(班主任)推荐:10月10日—14日
3.学院审核、评审、公示:10月15日—19日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五、资金发放
国家助学金通过成都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按月发放至学生本人的四川省内社会保障卡。学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按相关规定再行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统筹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可采取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等方式予以惩戒。
(三)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可联系学院学工办张老师,电话:028-84616126。具体为:“财务实际发放金额与学生受助档次和受助标准不一致”、“发放现金、代收代领等”、“平分、减扣、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辅导员、班主任、校级学生资助管理干部等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受助资金、代管学生社会保障卡及账户密码等”现象。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