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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可欣  时间:2026-10-10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2023级、2024级、2025级全体在籍在册学生。(自愿放弃综测同学不参与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素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位列前茅,无重修记录(以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包含课程为准); 4.积极参加文体艺术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热爱劳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高尚、诚实守信、素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未受到任何处分;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学年学习成绩位列前茅,无重修记录(以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包含课程为准); 4.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师生好评; 5.积极参加文体艺术活动、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坚持体育锻炼,热爱劳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评选办法

参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及附件4成都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修订)成大学〔2026〕5 号,各班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评选方案。主要要求有:

1. 荣誉称号无成绩要求,但参评学年不能有挂科和重修课程,参评学年内有违纪处分的同学不得评选荣誉称号。

2. 优干和三好请按照分配名额,在班级和部门评选后经班主任或部门负责老师同意,在班级或部门公示无异议后统一ISP自行申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无论从学院评选还是校级组织评选,只能评选其中一个,如发现重复评选取消评选资格。

3. 校级组织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相关校级组织负责,名额单独发放给相关校级组织,不通过学院系统申请,请走校级部门名额的同学不要从ISP申请。

4. 本次评选需在ISP综合测评系统上申请。

三、时间节点(请注意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将关闭申请通道)

1.学生系统申请和班级评选时间:10月10日-10月12日,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10月12日。

2.班主任审核的日期为10月13日-10月14日,推荐日期统一填写为10月14日。(如学生申请被打回重新修改,请最迟13号重新提交14号审核完毕)

3.学院审核时间为10月15日,学院公示时间为10月15日-10月19日。


  如在评审过程中有异议或问题,可联系学院学工办黄可欣老师,电话:028-84616126。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具体名额分配及要请参照附件。


一审:黄可欣

二审:李建峰

三审: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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