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将本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任课教师在网上通过教务信息系统WEB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中的“培养计划”,核实自己本学期所上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考查课程由老师根据教学计划完成授课后,必须在19周(不包括19周)前自行安排组织考核。所有专业课考试课程安排在第20周进行考核。
2、请任课教师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中的命题要求在“标准试题纸”(可在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中的“常用表格”中下载)上进行命题。请在试题密封线左侧完整填写专业、班级的信息,以免制卷时混淆不同班级的相同课程的试题。试题交系主任进行审核(电子文档文件名中注明授课班级、课程、任课教师)。
4、系主任确认试题可用于学生考核后,完整填写《试题审核表》,由系主任在期末统一将《试题审核表》交教务办。
5、考试课程试题制卷日程安排:
(1)6月6日前:任课教师将考试课程试题(AB卷、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交系主任审核。
(2)6月13日前:系主任统一将审核通过后的试题电子文档交教务办公室制卷,同时在教务办确认试题用A卷还是B卷。
(4)6月14日~17日:教务办打印试题样卷。
(5)6月18日~21日:任课教师确认试题样卷。如任课教师仍要修改试卷,请在修改后交系主任再审核,审核后的程序照前述办理。
(6)6月26日:教务办将确认无误后的样卷交印刷厂印制。
6、考查课程试题制卷流程安排:
(1)考查课程任课教师需在考核前10天将试题交系主任审核,并在教务办确认考核时间。
(2)系主任据教师确认的考核时间提前7天将审核通过后的试题交教务办。
(3)任课教师在考核时间前6天到教务办确认试题样卷,确认无误后由教务办将样卷交印刷厂印制。
7、请各位老师在考核结束后按教务处规定批阅试卷,按时完成成绩录入。
8、请严格按照试卷袋上的要求进行资料整理,并按顺序装入相关资料。于下学期第2周进行试卷归档。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