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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怀特海有机哲学的美学底蕴》”出版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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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作为采购人,拟对“《怀特海有机哲学的美学底蕴》”出版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大学“《怀特海有机哲学的美学底蕴》”出版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5000元,比选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图书出版许可证。

三、采购内容

(一)技术要求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拟采购《怀特海有机哲学的美学底蕴》出版服务,以进一步推进科研工作,加强学科建设,扩大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的影响力。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供应商需负责完成以下服务:

1.负责组织高水平责编审阅、校对甲方书稿。

2.书号申请与提供。该书公开发行,书号由出版社申请。

3.本书稿版面字数34万字左右,页码300页左右,环保印刷。封面:四色印刷,配彩图,用纸环保,塑封。平装胶订,文字、图案清晰,格式美观,无印刷漏页的情况。供应商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纸张和油墨印制。保证甲方所有资料的完整性,最终样稿由甲方审定。

4.印刷成品在全国发行。

5.设计制作过程中要做到书封面构图新颖、庄重大方,主题突出,文字说明规范;版面疏密得当,信息容量大,留白少;各级标题设计合理,区别明显,美观大方;文字等搭配得当,视觉效果好。

6.供应商不得对外泄密,若因供应商原因泄露重要信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可作他用。

8.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提供《怀特海有机哲学的美学底蕴》书稿。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书籍稿件后365天内,完成书稿的编辑、排版、设计、审稿、改稿、三校三清、印刷、装帧、运输、正式出版等成书全过程所有事项,保证书籍的内容、印刷等质量符合出版要求。以上将在签订的出版合同中明确呈现,并在上述成书过程中每个环节,要求出版社与项目组及时进行沟通,确保其出版质量符合要求。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2.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125000.00元。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所委托的出版事项,并在正式出版前提交清样,甲方在收到书稿后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出版。上述费用在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票据。

4.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验收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6.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2)其他未尽事宜在出版合同中约定。

四、报名时间、比选时间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1120——2023年1125日上午1200

2.公开比选时间:20241125日下午14:00点。

比选地点: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213会议室。

3.参加比选时应提交的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档(比选材料若需邮寄,请寄顺丰快递,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成都大学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罗老师,028-84616076、13508093381)。请于2023年1125日上午1200前寄送到材料,12:00以后不再接收比选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

3)项目报价表(盖章)

4)商务要求偏离表(盖章)

5)比选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盖章)

五、比选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

2.资格性审查

投标人须通过下表每一项审查,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则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报价得分=(招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3.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或扣分政策按照磋商须知表的相关要求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2

资质实力30%

30

1.根据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人员结构合理,人员分工明确,专业水平高、专业技术性强、有丰富的相关或类似工作经验等进行评价。

2.能够有资深编辑对该书稿进行校对等工作。

3.根据综合的情况进行打分排序。

共同评分因素

3

服务方案

30%

30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描述准确、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处存在内容错误的扣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4

后续服务20%

20分

售后服务体系、承诺内容、满足用户要求等情况,用户评价等进行综合评审,全面详细的20分,如有漏项或描述不完整的,有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类

评分因素

注意 事项



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②所有评分项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该项分值不予认定。

③其余内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六、本项目联系人:

罗老师,电话:028-84616076、13508093381。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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