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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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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
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立德树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资助育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根据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转发<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及组织形式

我校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安排在6月17日至6月27日间进行。各学院优秀学生代表由各学院评选推荐;校优秀学生代表由学校评选后报成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推荐名额

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

五、成果宣传

各学院要结合宣传评选活动的开展,从大力开展资助育人的角度,通过各种渠道(学院网站、微博、张贴栏)宣传本学院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及此类学生群体的先进事迹。学校层面开展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优秀学生代表必须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评选审定后才能推荐。

2、各学院评选推荐的优秀学生代表,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典型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和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3、各学院要在6月24日上午12:00点前前将优秀学生代表评选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励志成才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3:照片要求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文新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十六

附件3:

递交照片要求

1.所有申报学生递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彩色照片1张,反映受助学生事迹和精神风貌的近期学习、工作或生活场景彩色照片2-3张(照片格式为.jpg,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2.学生照片统一命名为“学院+学生姓名(正面免冠照)”。

附件2:

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1000字以上,2000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附件1:

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评选年度:2013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民族

联系电话

学院及专业年级

家庭所在地省、市、县(区)

平均成绩

担任职务(只填一项)

学院资助专职老师及电话

家庭

成员

与本人关系

姓名

职业

受资助情  

学习工作简历

个人事迹摘要

学院推荐意见

签字: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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