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班级: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开始在学院本科生中实行“学业导师制”。学院从专任教师中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工作热心负责的教师担任首批本科生学业导师。导师将通过带领团队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等。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对象
从2019年开始,每年从大二学生中遴选一批学生接受学业导师全程指导。首批从2017级本科生中实施。
二、指导教师
首批学业导师及主要指导方向具体见附件1。
原则上每名学业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0人。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主动性强,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作能力。
(二)有一定的专业学习、个人成长规划, 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兴趣。
(三)优先考虑具有相关科研、社会实践经验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一)班级组织学生个人进行申报,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小组组织双向选择、确立名单,报学院备案。
(二)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立导师和学生,即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导师的主要指导方向选择导师,填写《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详见附件1) );导师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指导要求选择学生。经双方选择确定导师和团队成员。第一次未双选成功的师生,可以给予协调,如协调未果自动去除,不纳入名单。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交申请:4月2日—8日
(二)组织双向选择: 4月9日-12日
(三)审核名单并公示: 4月16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建立学业导师制工作制度,对进入团队的师生均进行统一管理,学业导师和团队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信息登记、情况记载、定期总结等。
(二)学业导师指导周期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师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学院备案。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对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2017级学业导师及主要指导方向.doc
附件2: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1:附件2: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29.50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