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各毕业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大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择业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川教函〔2018〕117号文件精神,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0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暨“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成都大学优秀毕业生
1、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模范地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无重修;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5、在班级管理特别是毕业学年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主动为班级做贡献,为毕业班级的班级管理、班风、学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践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四个自信”,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无任何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或考核科目均无不合格记录。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具有较高水平,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
5.兴趣爱好广泛,综合素质全面,性格开朗,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亲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
6.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三、名额分配方案
文新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方案 |
序号 | 参评单位 | 校优 | 省优 |
1 | 17级研究生 | 1 | 参与学校评审 |
2 | 16国教1班 | 2 | 1 |
3 | 16国教2班 | 2 |
4 | 16国教3班 | 2 |
5 | 16国教4班 | 2 |
6 | 16汉本1班 | 2 | 1 |
7 | 16汉本2班 | 2 |
8 | 16汉本3班 | 2 |
9 | 16汉本4班 | 2 |
10 | 16广电1班 | 2 | 1 |
11 | 16广电2班 | 2 |
12 | 16广电3班 | 2 |
13 | 16广电4班 | 2 |
四、评选程序
(一) 本科
1.班级提名。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全院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
(二)研究生
1.班级提名。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学院考察。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评选并审核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通过校级答辩并差额确定推荐名单(校级答辩另行通知),并在校园网将评选结果公示。
五、评选要求
1.各班、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优工作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以评优为契机,切实地开展好大学生系列思想政治教育。
2.严格掌握好评优条件和标准,按相关要求做好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确保评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3.请各专业、各班于10月22日前,将班级、专业公示无异议后的评选结果,按附件要求将汇总表电子表发送至1741250280@qq.com(邮件注明xx专业省优或校优优秀毕业生信息汇总),纸质版由班级评议小组和班主任签字后报送4104A王老师处。省优、校优毕业生登记表需纸质一式两份,并班主任签字。报送至报送4104A王老师处,不按填表说明填写表格者,取消评选资格;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另推选他人。
附件:
【填表说明】:1-填表说明.docx
→(校优:)
校优登记表.docx
校优-汇总表.xlsx
→(省优:)
(研)省优-个人登记表.docx
(本)省优-个人登记表.docx
省优-汇总表.xls
文新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10.10
附件1:(本)省优-个人登记表.docx (13.56k)
[下载] 附件2:省优-汇总表.xls (20.50k)
[下载] 附件3:(研)省优-个人登记表.docx (13.63k)
[下载] 附件4:校优-汇总表.xlsx (9.81k)
[下载] 附件5:校优登记表.docx (13.42k)
[下载] 附件6:1-填表说明.docx (20.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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