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助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指示精神,根据《成都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办法》(成大学〔2020〕36号)的工作安排,现启动2020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助金申报工作,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招录工作延后,2020届毕业生申报签约截止时间已顺延。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 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
3. 于2020年10月30日前已与相关基层正式签订1年及以上就业协议书或同等效力的双方协议书(签署日期在2020年10月30日前)。
二、奖励条件及金额
(一)基层项目就业毕业生:
对参加“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金 1000元/人;
(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的毕业生: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金2000元/人,艰苦边远地区认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执行,艰苦边远地区认定标准:自愿到十二个西部地区(内蒙古、新疆、青海、宁夏、甘肃、西藏、陕西、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重庆)及十个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的基层单位就业:即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三)以上类别不重复申报。
三、评选程序、要求:
1. 学生申请: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11月18日前将①+②均以个人名字命名好发送至2640884982@qq.com 。+在线填写汇总表
①:申请表(附件1)点击下载: 成都大学2020届毕业生赴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docx
②:就业证明材料(同等效力的双方协议)电子扫描件【手机即可扫描,不要拍模糊不清照片】
③:在线填写汇总表:https://kdocs.cn/l/srmjRJu45xpU?f=111
[文档] 成都大学2020届毕业生就业奖励申请汇总表.xls.xls
2. 学院初审:学院审核材料,初审通过的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后报送学校, 成都大学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将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议审核,并进行公示和奖励。
双方签订的协议不能反映实际工作地点的须由签约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必须认真履行就业协议,不得擅自调换工作单位;参加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离开服务单位。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有权收回所发奖金。
成都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