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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意见
[成都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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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对2012届毕业生离校安排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2012届毕业生定于2012年6月29日派遣离校。为进一步做好2012届我校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

    毕业教育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增强“创先争优”服务意识,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服务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前准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简捷有序地进行,将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发挥党、团总支和广大教师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把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落到实处。
 
    2012届毕业生派遣与离校工作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具体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其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2012届毕业生派遣与离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毕业生思想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目前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的情况和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加强敬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对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有针对性地做好这部分毕业生的思想工作。

    做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天府新区建设的工作,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增强到基层工作的意识,引导毕业生面向全国相关领域特别是天府新区建设就业,营造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建功立业,为成都市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做贡献的浓厚氛围。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成都大学学生行为守则》、《成都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要将文明离校的要求传达给每位毕业生,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各学院要掌握每一个毕业生离校的时间、去向、交通方式,要掌握毕业生本人或家庭或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 ;做好毕业生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等事项的接待、协调、帮助解决和说服教育工作,关注没有就业、延缓毕业、欠费及有思想包袱的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帮助教育和引导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发倡议、表决心、做宣传报告等形成一个良好的教育引导氛围;各学院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要深入学生宿舍,听取学生意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学院根据当代大学毕业生的特点,将文明离校教育与形式多样的毕业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活动之中,结合本学院实际和专业特色开展有意义的毕业教育系列活动,具体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日程安排》(见附件1)开展落实。

    三、认真组织全体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将存入毕业生档案中,各学院要组织安排全体毕业生认真填写,完成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要求毕业生在回顾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表中的“自我鉴定”、“班级鉴定”要由班主任按毕业生档案归档要求书写(即必须使用钢笔或毛笔,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书写非正式简化字;学生姓名书写一定要准确,个人不得随意改名,曾用名须注明;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学籍表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书写必须一致)。班主任牵头完成,要严肃对待,实事求是,防止虚假现象及敷衍了事、过于简单等不负责行为出现。

    四、扶贫扶志、诚信育人,做好毕业生在毕业前偿还贷款的各项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教育中,要求把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融入其中,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按时还款。各学院应协助学生处、银行负责本学院贷款毕业生还贷手续的办理。

    五、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确保派遣离校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以保证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平稳、顺利、有序地进行。

    1、学生处提早动手,统一协调,做好涉及派遣的具体准备工作,确保2012届毕业生顺利派遣。

    2、各学院要进一步全方位、多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同时通知已签约但未交《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务必于6月15日前将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上交学院,学院集中上报至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免影响正常派遣。

    3、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提前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准备工作,并在显要位置将本部门办理手续的主要流程、注意事项等予以张贴公布,以方便毕业生。

    4、保卫处要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和夜间值班、值勤工作,各学院要安排值班,对毕业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杜绝各类不文明现象及意外事件的发生。届时学校将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总之,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和时间性强、敏感性高,各部门、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认真负责、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一切便利,要将文明离校的要求传达给每位毕业生,保证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确保2012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六、离校手续的办理

    1、毕业生的所有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由相关部门提前准备好,交各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2、班主任要督促毕业生归还所借阅的图书及借用的实验设备、运动器材,办理补交学费等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时,毕业生的《学生证》、《图书证》、《团员证》等证件,由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后持本班学生的《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详见附件2、3)。

    3、班主任将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统一收齐后到本学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七、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

    1、今年我校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为6月20日(星期三)和6月21日(星期四),地点图书馆一楼,6月29日毕业生离校。

    2、和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相关的各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和经办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各学院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安排:

    6月20日上午:工业制造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6月20日下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6月21日上午:生物产业学院、政治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6月21日下午: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医护学院、师范学院。

    请各学院一定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意见》执行,并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教育与派遣工作方案,于6月12日(星期二)前报学生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日程安排

    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地点一览表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处

                                     2012年6月1日

 

 

    附件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派遣离校日程安排

 

时  间 星期 内     容 责任部门 备  注
6月8日 专科毕业班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全部完成,所有成绩登录完毕。 教务处、各学院  
6月12日 本科毕业班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全部完成,所有成绩登录完毕。 教务处、各学院  
6月13—15日

1、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2、各学院进行文明、安全离校,建功立业教育。
各学院  
6月18日 各学院到学生处综合办领取《离校通知单》。 学生处综合办  
6月20日-21日
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6月20日上午:工业制造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外国语学院、学前教育学院;
6月20日下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6月21日上午:生物产业学院、政治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6月21日下午: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医护学院、师范学院。
学生处、教务处、图书馆、保卫处、团委、计财处、后勤服务公司、各学院 地点:图书馆一楼
6月22日 各学院自行举行毕业纪念活动。 各学院  
6月25日 各学院到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领取报到证。 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6月27日 各学院领取毕业证。 教务处、各学院 教务处将证书发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按学校规定颁发证书。
6月27日 各学院到学位办领取学位证书。 学位办、各学院  
6月28日 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典礼。 校办、学生处  
6月29日 毕业生离校。 各学院  
7月2日-3日
集中办理派遣遗留问题。 学生处  

 

    附件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地点一览表

    (以下办理地点为各部门办公地点,6月20日和6月21日学校将组织各部门在图书馆一楼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集中办理一楼109室,个别办理四楼402室;团组织转出手续在各学院分团委办理,也可在集中办理点办理。)

部    门 地    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教务处学籍科 行政楼107室 杨  琨 84616033
教务处教材科 体育馆西看台2楼 应会琼 84616127
团委 教学楼6216 侯盛炜 84616569
图书馆 图书馆4楼402室 田继春 84616117
计财处 行政楼213 廖丽霞 84616026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学生宿舍10栋129房 黄堂清 84616810
84616806
学生处 教学楼6209 涂晓岚 84616613
保卫处 保卫处四合院 刘  瑛 84616129

    附件3: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一、档案馆关于2012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说明

    1、归档要求:

    (一)毕业生归档材料一律按学院以班为单位,按毕业派遣序号排列整齐,由毕业班班主任归档。

    (二)每个毕业生归档材料按个人成套,应包含以下内容:

    1.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必归材料)

    2.学籍成绩表(必归材料)

    3.实习鉴定表

    4.毕业体检表

    5.党团材料(含入党申请书,党员材料按照我校组织部要求整理归档)。

    6.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论文登记表

    以上归档材料各一份,归档时请将2-6项材料夹在1项材料中。若若缺少第2项材料,学生档案一律暂缓转递。确认为在此之前漏归的学生材料可以随毕业材料一起补归。

    (三)学生的档案材料不能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学生姓名书写一定要准确,个人不得随意改名,曾用名须注明;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派遣证、学籍表上的姓名、出生年月书写必须一致。

    (四)所有归档材料均须注明姓名、学院专业、班次及学号,并以班为单位,将成套的学生个人档案按学号顺序从小到大进行排列整理。同名同姓同专业的毕业生档案材料要特别注明,班主任要重点检查,以免误装误发,严禁张冠李戴。

    (五)归档材料上的签章必须齐全。

    (六)班主任归档时,视工作量的情况,可带2-4名责任心强的学生协助归档。
 
    2、归档时间:

各学院按照档案馆公布的归档时间及时归档,若时间有变,请及时告知档案馆学生档案人事科,以便调整。归档截止时间为2012年 7月2日。

    3、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重要提示

    (一)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派遣证(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派遣证上的用人单位没有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请毕业生及时与报到单位联系,各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档案馆将根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

    (二)为了提前清楚档案去向,请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毕业生档案均转递至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三)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四)派遣地址、派遣单位名称要书写清楚, 除党政机关外,其他单位还应写明详细地址;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号代替派遣单位名称;
 
    (五)学生改派以后,须及时将改派后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白联)交到我馆人事档案科。

    (六)已确认被其他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须及时将录取学校的“研究生调档函”,交至学院、学生处就业办和档案馆确认档案转递地址,再交档案馆人事档案科送机要局转递。

    (七)西部志愿者和“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可申请个人档案暂留。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经学生处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签章核实后及时交到我馆人事档案科。为保障毕业生档案的及时、安全、准确地转递,以上三种更改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 月2日,过时不再受理,档案仍按原“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上的单位转递。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是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绝接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毕业生档案转递查询。毕业学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毕业生离校后三个月内,应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到达“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上的单位。档案馆将于8月份起开通网络查询,学生可登录档案馆网页(查询网址http://dag.cdu.edu.cn/index.php?a=stu_sou)查询个人档案转递情况。若三个月后,档案转递查询未果,可以再到具体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查询,如果两地均没有到达,请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档案馆将协助学生办理机要查询。

    (十)办理机要查询时限为:从档案投递之日起一年以内,过时将不能办理机要查询,请学生切记。

    (十一)毕业生如发现“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上信息有误(如名字、单位名称等重要信息有误),须及时到学生处就业办更改,将更正后的“毕业生派遣就业通知单”(白联)交到档案馆人事档案科,否则,将影响毕业生档案转递。

    TEL: 档案馆人事档案科 84616035  张老师 

    二、毕业生下户注意事项:

    1、按成都市公安分局金牛办证中心、龙泉办证中心规定,要求毕业时户口全部迁出;到时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领取时间7月1日前由保卫处通知)。

    2、关于下户地问题:下户地址与报到证地址一致;也可迁回原址;如有变化可到校保卫处改动。

    3、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请按时到户口迁往地上户。

    4、毕业生如发现迁移证有打印错误的,请即时到保卫处更改(不得私自更改)。

    5、毕业生如发现迁移证遗失,请立即到保卫处挂失。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4616129   

    三、 学生处关于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说明:

    1、政审表的填写方法:

    ①△△同学在校期间表现……,政审合格。

    ②△△同学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奖励。

    ③△△同学何时受何处分,现表现如何。

    ④加盖学院党总支章。

    2、学校组织意见填写方法:

    ①同意毕业。

    ②加盖成都学院印章(地点:行政楼314办公室)。

    3、毕业生登记表要注意:

    ①  个人小结由学生打草稿,经班主任审查后填写。
 
    ②  班组鉴定由班主任组织班团干部进行综合评定后填写。

    4、有关毕业生档案的所有表格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4616551 

    四、计财处关于办理离校手续的说明

    1、毕业班的同学请于5月31日以前登录成大计财处网页“学费查询”栏(http://finance.cdu.edu.cn/salary/student.php)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若有欠费,请及时到计财处收费科缴纳。

    2、凡2012年6月10日以前已缴清学费的毕业生,计财处将统一开具离校通知单。

    3、凡因未缴清学费未拿到离校通知单的同学,可到计财处收费科补交欠费后领取离校通知单,或于学校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计财处办理点补交学费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五、后勤服务公司毕业生离校退宿及餐卡退余额办理指南

    (一)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流程


 

    毕业生需交清所欠住宿费,清点寝室内所借用公物是否完好,清理干净寝室内门窗、墙壁上私自乱贴、乱画,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
 
 

   

 

 


 

    毕业生持《离校通知单》到各栋栋长处办理退宿手续
 
    宿舍管理员到寝室清点公共财产是否完好无损
 
    退还个人物品(钥匙、电卡、凳子),栋长签字盖章
 
    栋长检查各种公物是否完好,住宿费是否交齐

    检查后完好栋长签字盖章

 
 
    凭住宿卡或栋长开具的条子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6月20、21日到学校图书馆一楼,其它时间到学生宿舍10栋129)盖章

盖章

 
 
 

 

 

 

 

 

 

 

 

 

 

 

 

 


 

    (二)毕业生办理退宿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1、各栋清理并整理毕业生人数及欠交住宿费学生名单。

    2、学生整理好个人物品,清点室内借用公物,清理室内门窗上私自乱贴、乱画。
 
    3、毕业生凭《离校通知单》到各栋栋长处办理退宿手续。

    4、管理人员到寝室检查公共财产(床、窗、门、衣柜、桌、风扇、电话等)是否完好无损;检查室内墙壁、门窗是否有私自粘贴,如有私自粘贴需清理干净恢复原状,学校张贴应保留。

    5、学生到栋长处退还凳子、钥匙、电卡等个人使用公物。

    6、经认定学生个人借用公物交齐无人为损坏,住宿费交清,室内门窗、墙壁完好无乱涂、粘贴,栋长予以签字盖章。

    7、毕业生持栋长签字盖章的住宿卡和离校通知单到学生宿舍10栋129学生宿舍管理中心(6月20、21日到图书馆一楼)盖章。

    8、管理员检查发现有公共财产人为损坏的,栋长将不予(整个寝室成员)签字,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

    9、寝室内门窗、墙壁乱涂画、乱粘贴、室内垃圾未清理干净的,栋长不予签字。

    10、管理员检查发现个人使用公物有人为损坏或没有退还的,栋长将不予签字,毕业生须先到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进行赔偿,凭赔偿单到栋长处签字盖章。

    11、住宿费没有交清的,栋长将不予签字,毕业生须先到计财交清住宿费,凭交费发票到栋长处签字盖章。

    12、毕业生办完退宿手续后未及时离开而留住宿舍的,要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的各种财产,如发现故意破坏宿舍公共财产且不赔偿的,宿舍管理中心将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知所在学院不予发放毕业证和派遣证;如有既不赔偿又不要毕业证的将通知家长到学校进行赔偿。
 
    (三)毕业生办理餐卡退余额手续流程

    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和就餐卡到食堂退卡上余额。时间:6月10日—7月3日上班时间。联系电话:84616200   13709008308

    六、毕业生图书借阅证注销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2012年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我馆将于2012年6月20日、6月21日在图书馆一楼109室为毕业生同学集中办理借阅证的注销手续。109室内设6个窗口,请毕业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不同窗口快速办理。

    特别提示:1、请毕业生同学在确认已还清所借图书后,再到109室办理借阅证的注销,以避免二次办理的麻烦。2、还书请到原借书处办理(在学院资料室借的图书可直接在109室6号窗口归还),赔书、违规在109室6号窗口办理。3、借阅证丢失的毕业生无需再补办借阅证。

    1号、2号窗口:集体持证注销窗口(10人及以上)

    请代办同学按“同一个人的借阅证在上,离校通知单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所有同学的材料。借阅证丢失的同学不能参加集体办理。

    3号、4号、5号窗口:个人注销窗口

    办理时,毕业生只需递交本人借阅证和离校通知单即可。

    6号窗口:图书遗失处理窗口

    图书遗失的毕业生在此窗口办理赔偿手续,在学院资料室借的图书可在此处归还。

    图书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时间:6月20-21日, 8:30-12:00,13:00-17:30。此间109室不对读者开放,敬请谅解!

    图书馆离校手续个别办理时间及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1:45,14:00—17:15,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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