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一年,凡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畴的学生,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政策。为顺利开展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资助相关工作,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班通知到班级每位同学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本通知附件下载,见附件1),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特别强调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包括: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病证明),其中第①项材料必备。
二、各班级依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和《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监督的实施意见》(学发[2009] 74号),开学后分别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小组(2014年9月9日前报送具体组成名单及评定预定时间、地点到学工办2109,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根据《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中监督的实施意见》(学发[2009] 74号)精神,各班级在开展班(年)级评议前,需将具体评议时间和地点上报学院,以便学校及学院按监督意见安排抽查核实。未提前报送的,评议无效。
三、各班认定评议工作小组在2014-2015学年开学后收集拟申请困难认定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组织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
四、各班级根据《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开展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公示(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17日),新生根据开学时间顺延。
六、各班级按附件格式报送《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时间:老生2014年9月18日前(纸质版由班主任签字,务必请按困难程度排序,电子版发送至1741250280@qq.com,文件名注明年级专业班级),新生2014年10月14日前(补录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补录学生报到后的10日之内报送)。
七、学院审核、公示、备案报送学校。
特殊补充说明:
1、请各班提醒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认真、规范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有其它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病证明等可一并附后;
2、本学年度的贫困认定申请材料与往年稍有变化,特在此提醒说明:
1)本学年拟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提交的资料详见本通知一项,无需另提交三级证明;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证明盖章处按照表格要求,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农村户口学生)或街道民政部门(城镇户口学生)鲜章即可,但必需在盖章处注明家庭所在地村或社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方便学院及学校核查情况;
3)请各班及时宣传并提醒申请同学做到如实申请,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予以处分!
3、各班班级报送的《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表》中新增了“家庭所在地村、社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填写栏,请各班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具体信息从申请人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盖章处查询此项内容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版经由班主任签字后提交。
4、鉴于困难认定工作程序性及时间性要求请各班严格按照时间截点做好各项工作,谢谢!
附件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3 2014?2015学年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
文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