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近期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时间的通知》文件的具体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将原来毕业生毕业年度下学期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开展的时间整体调整为毕业生毕业年度上学期进行。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即将开展的2015届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仍然一次性给予每人800元的求职补贴。
二、基本要求
1、毕业生自愿提出申请,班级与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高校毕业生本人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证明材料(必须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低保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一份)。
注:低保证应是所在家庭直系亲属持有的每年审核过的低保证,无低保证的应有县级民政局盖章的证明材料。
2、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有关信息填写入《2015届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见附件样表),同时在201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表“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类别”一栏选择准确代码填写。
3、请于2014年9月24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和《2015届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41250280@qq.com、纸质版一份需同学本人、班主任签字)一并报送至2109王老师处。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46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