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1教1220演播厅借用与使用的管理,有效协调各院、各部门、各组织使用演播厅的需求,统筹安排使用时间和地点,按需提供多媒体设施各项保障服务,维护良好的演播厅使用秩序,现将演播厅借用申请做以下规定:
一、凡需要使用演播厅的单位或组织都需填写演播厅使用申请单进行申请(见附件1),由借用单位或个人填写,借用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盖章,将演播厅使用申请表送交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办公室(1教1216室)。
二、请合理确定演播厅借用申请时间,演播厅借用时间的顺序将按照申请单提交先后进行安排,如有时间冲突,请学院、部门及组织谅解且自行协商。演播厅申请会在学院工作日工作时间处理,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演播厅属于学校公共资源,请勿将演播厅用于任何的商业活动或擅自借用给校外单位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请爱护演播厅卫生和设备,使用结束后应进行打扫清理并关闭演播厅中一切设备。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16076
特此通知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