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本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顺利完成。
按照学校学分制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校学生全部采用跟班方式进行重修教学(毕业学期可单开班重修),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教学时间发生冲突,学生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的部分学时,但必须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及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免听课程,且必须参加该教学班的期末统一考核。现将各项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及说明 |
第三周星期一(3月19日)9:00至第四周星期三(3月28日)17:00 | 学生重修、补修选课; 学生重修交费单打印。 | 若学生在选课过程中提示“无教学班”、“容量已满”或其他异常信息,请与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联系。 重修选课学生选课期间均可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打印重修交费单(打印交费单后请勿调整选课情况),并在此期间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
第四周星期四(3月29日)至星期五(3月30日) | 教务处统计学分学费信息并报计财处; 教务处向学院教务办公示补修学分学费信息; 补修选课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查询应交费金额。 | 补修选课学生到学院教务办查询补修学分学费信息,并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上。 |
第五周星期一(4月2日) | 计财处代扣重修及补修学分学费 | 学生银行卡问题请与计财处(行政楼财务大厅)联系解决。重修补修学费请于4月1日前存入交学费所使用的中国银行借记卡。 |
第五周星期二(4月3日) | 教务处对选课学生的课程进行注册 | |
第五周起 | 各教学单位开展重修及补修教学 | |
教务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