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在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老师们在5月28日前务必按时将你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相关表格装进论文袋交到教务办(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除外,请指导教师5月28日前将不具备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到教务办)。5月30日前,评阅老师务必将要评阅的论文领走。
2、请指导教师要求学生打印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并指导学生将表格中的学生相关信息及毕业论文相关信息全部填写完整。论文袋中毕业论文正文准备一份,答辩时要求学生再带两份论文正文到答辩场。
3、答辩后,请答辩老师将所领走的全部材料装进论文袋返还教务办,指导老师将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材料全部领走(同时检查材料是否齐备,及时查找补足),进行修改完善,按学校要求装订。
4、特别提醒:请老师们认真填写任务书中“题目类型”、“题目来源”,如果其中有些信息与中期检查提交到系主任处的情况有变动,请书面告知系主任,系上汇总后交至教务办。
5、今年的毕业论文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成都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执行,“标准”中自相矛盾的地方、不合常理的地方按学院的统一标准执行(如目录题头,统一居中;如“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统一改为“一”、“二”、“三”)。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务办
201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