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征片公告
一、简介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有关要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展示传播我国活态活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进一步推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并配合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联合国家图书馆和国内多家学术机构,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影展拟面向中国大陆地区的机构及创作者征集,以非遗为拍摄对象和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非遗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为对象拍摄和创作的,展现我国传统文化的纪录影像作品。所有参与的影片经由专家委员会和审查小组遴选,产生入围影片,对入围影片进行公开展映,其余作为保存和研究使用。
影展旨在通过非遗纪录影像作品的汇集与展映,提高非遗的可见度,让更多的人了解非遗、认识非遗、珍爱非遗,提高公众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传承。
此外,影展还设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成果展映,此部分活动细则另行通知。
二、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2、主办单位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国家图书馆
3、承办单位
山西省平遥县人民政府
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纪录片专业委员会
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
北京电影学院中国民族文化影像传承研究中心
4、协办单位
中国民族学学会影视人类学分会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节庆专业委员会
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影视与影视人类学专业委员会
中央民族大学影视人类学研究中心
三、 主要日程
(一) 征片时间:正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
(二) 评选结果公布时间:2018年5月25日
(三) 高校展映时间:2018年6月1日-9日
(四) 主会场活动:2018年6月7日-9日
四、 申报条件
(一) 申报方条件
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 申报影片条件
1、符合国家关于电影电视、视频节目、网络文化等有关规定,已经出版、播出、公映,符合影展主题,以真实记录为基础,尊重非遗的形式和内涵,体现非遗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较强的大众传播价值的纪录影像作品。
2、影片必须是制作完成的纪录影像作品,正在调研阶段、拍摄阶段、后期制作阶段的影片不能报名。
3、影片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4、影片制作完成时间不限。
5、影片原则上不低于高清标准(分辨率1920*1080)。
6、影片字幕要求
⑴ 中文(普通话)对白的影片,有无字幕均可。
⑵ 含有少数民族语言或方言对白的影片,需提供带完整中文字幕的影片。
五、 申报方法
(一)申报材料
1、报名表(仅需提交电子版)
2、影片宣传剧照、海报 1-3张,要求:JPG格式(像素精度至少为300 DPI,不小于1MB)。
3、视频材料:
(1)影片全片
(2)影片预告片或片花,长度3分钟以内。
(二)申报渠道
1、快递寄送
将所有报名材料拷贝到DVD光盘或U盘中,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EMS寄送到组委会办公室(请备注影片名及联系电话,以寄达日邮戳为准):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
联系人:马秋晨 张诗尧
联系电话:010-87930645 87930640
邮编:100007
2、网络寄送
将所有报名材料上传至百度云,并将私密分享链接及密码通过邮件发送至ICHFF2018@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标注“【申报】+影片名”,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
(三) 注意事项
1、影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两种寄送方式选择一种即可,请勿同时寄送。
3、如有需要,组委会将会联系影片申报联系人,收集更多相关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将不会被退还,留作组委会存档,请自留备份。
5、材料不齐全的影片申报无效。
六、 入选影片注意事项
1、入围影片最迟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符合相应放映格式要求的影片寄至影展组委会办公室。
2、影片申报方一旦正式确认接受影展组委会入围通知,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已入选的影片。
七、 声明
(一)版权声明
1、影片申报方应拥有其申报影片的著作权或代理发行权,同时保证该影片无版权纠纷,其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影片视频图像、创意文本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因影片著作权、版权引起的纠纷,全部由影片申报方负责。
2、影展组委会拥有每部申报影片不超过3分钟连续画面的使用权,用于电视、电影院、视频网络等媒体的推广宣传。
3、为配合影展的宣传推广,组委会有权在印刷品、宣传片、电影院、电视频道、互联网、手机电视、公众场所等使用影片报名资料、剧照、海报和预告片。
4、影展组委会有权在各活动地(包含主会场、分会场和各展映空间)放映入选影片。
5、影展组委会有权对申报影片进行复制,仅用于文献归档保留,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二)权益申明
1、所有申报影片必须严格遵守影展影片申报要求。
2、所有入选作品将获得由影展组委会颁发的证书一份。
3、若影片申报时由于资料提交、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影展组委会概不负责。
4、本规则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参加者若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活动。如果在公告发布十个工作日后仍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加,则视同接受所有变动。
5、报名参加影展,即表示接受以上所有条款与规则,如有任何纠纷,中国司法机关有独立裁判权。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影展组委会。
7、活动解释权归属于影展组委会。
联系人:马秋晨 张诗尧
工作电话:010-87930645 87930668
工作邮箱:ICHFF2018@163.COM
20180420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影片报名表.docx
非遗影像展组委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20180420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影片报名表.docx (22.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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