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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现就2012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1、2012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一), 以便联系、咨询。
2、在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程序、要求与2011年相同。各学院为提出申请的学生办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见附件二)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三)。各学院汇总学生申请情况,填写《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预登记明细表》(见附件四)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持经高校审核盖章的《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返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实行在线申请、审批,具体说明见附件五。获得贷款学生报到以后,由学校进行贷款确认。
附件:
附件一: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二: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xls
附件三: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doc
附件四: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预登记明细表.xls
附件五: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学生用).doc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