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等相关工作的预通知
按照全国项目办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总体部署及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总体安排及《关于做好2020年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等相关工作的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四川省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等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5月31日前)
1、西部计划系统将于5月31日截止报名,还未报名的同学请抓紧时间完成报名,学校于2020年5月31日前同步完成学生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2、请审核合格的同学于2020年6月1日至3日登陆西部计划系统打印报名表,通过扫描、拍照方式等方式制作电子档,并将电子档发送至文新学院分团委指定邮箱:1289963876@qq.com
3、学院分团委于2020年6月5日下班前完成审核合格同学报名表签章手续,将报名表纸质档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7办公室。
4、审核通过志愿者报名信息,学校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一)西部计划招募对象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服务前(8月1日前)专科应届毕业生须获得毕业证书,本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读研究生须办理休学一年。
(二)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未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三)身心健康,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相关要求,且无其他影响服务活动开展的既往病史。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报名者,学校可给予“审核通过”;
(四)中共党员;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荣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学校优先审核、推荐;
(五)师范类(取得教师资格证)、医学类、农林类专业志愿者学校优先审核、推荐。
二、指标分配(待定)
待全国项目办文件下发后,四川省项目办将根据四川省的具体情况具体分配我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指标。
三、考核选拔(6月10日前)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校将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制定统一的考核和选拔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四、岗位对接(6月15日至6月22日)
省项目办下拨分配名额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及考核选拔成绩排序,结合志愿者服务意向分配岗位,于6月22日(星期一)前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完成岗位对接操作。在此期间,请同学保持系统填写的手机号通讯畅通。
五、组织体检(6月26日前)
(一)学校项目办通知已对接岗位志愿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为220元/人,体检医院须为二甲及以上。具体体检项目见附件1,体检标准件附件2,体检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体检结果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体检审核操作。同时,志愿者须留存一份体检报告,待上岗时提交服务地项目办审。
(二)初步录取并参加体检的志愿者需垫付体检费,正式报到上岗后,四川省项目办将于第一次生活补贴发放时,将体检费发放至志愿者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如因体检不合格而不能参加西部计划的同学,根据体检报告,省项目办将退还相关体检费用。
六、公示并签订招募协议(6月30日前)
学校项目办将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内公示3天,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结果将上报四川省项目办。录取志愿者与四川省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协议格式和文本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提供,协议由学校项目办代四川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署并备案)并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同时,学校项目办上报名单中未被录取的学生将进入志愿者侯备人选库进行补录。
七、确定录取(6月30日至7月15日)
四川省项目办将录取志愿者名单下发至各市(州)项目办。市(州)项目办确认志愿者是否能够到岗服务,通知集中培训相关事宜,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八、培训派遣(7月中下旬)
四川省项目办于7月中下旬举行2020年四川省新招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集中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及体检报告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
九、签订协议(8月20日前)
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协议。
十、其他事项(5月31日前)
请参与报名的同学加入成大2020西部计划群:811747533,后续相关通知及安排将在群内及成大青年上发布。
附: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共青团成都大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学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各地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各地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