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届各专业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与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通知,学院现启动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19届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具体名额,并满足以下任一类型:
1. 就业困难;
2. 家庭困难;
3. 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
4. 残疾;
5. 就业困难和残疾;
6. 家庭困难和残疾;
7. 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
二、补贴标准
帮扶经费,按6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中国银行卡。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 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4. 残疾、低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群体;
5. 就业技巧缺失、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6. 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7. 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8. 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申请流程
采取毕业生自主申报、本专业初筛班级公示、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无异后上报学校。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五、帮扶方式
学院将由学院领导、就业工作辅导员、系主任、毕业班班主任、专业老师组成帮扶团,对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定期帮扶,对其求职心理咨询、技能指导、求职岗位推荐等方式提升其就业能力,除了为每位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毕业生发放帮扶经费外,还有一系列措施保证帮助他们顺利就业,努力实现就业困难学生全就业。
1、帮扶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一人一策、精准帮扶,每位帮扶对象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技能培训,每周与帮扶老师进行一次就业咨询,每半月、每月各一次面对面帮扶,参加学院推荐的一个合适岗位应聘,及时汇报本人情况。
2、帮扶对象与帮扶团老师要认真填写《文新学院就业指导咨询记录表》,详实记录每位帮扶对象在帮扶过程中的成长历程、求职经历、遇到的困难、帮扶过程等。
3、帮扶团老师每月实时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保持联系,实时记录帮扶情况,了解真实原因并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和帮扶。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到学工办。
4、帮扶团老师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的就业帮扶氛围,带动其他毕业生积极就业。
六、工作要求
1.2015级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院分配人数按“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所评选学生就业困难、经济困难实际情况,评选出就业困难帮扶对象。切实将国家政策落实到应帮扶对象。
2. 学院将在校级审核公示结束后,按照最终核定名单更新就业系统中毕业生困难类别代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3. 学院严格审查申报毕业生材料,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由毕业生自愿申报、各专业初审并将最终确定的学生申请表(见附件2)以及各专业汇总表(班主任签字)(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4月11日下班前交到4104A学工办王老师处,电子版命名【15xx专业就业困难帮扶申请表+明细表】发送1741250280@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8-84616126 1741250280@qq.com
附件1:成都大学2019届困难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成都大学2019年高校毕业生帮扶经费发放明细表
文新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6日